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大类食品4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417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相关资料图)
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平定县瑞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二、祁县龙升粉条加工小作坊生产的不泡水纯土豆鲜粉(粉条),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乡宁荣鑫生鲜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胺、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晋城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壹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沃柑,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五、曲沃县淑静便利店销售的菜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山西雷师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花片,其中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雷师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屯留县城镇天利饭店东街店销售的黄瓜,其中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侯马市水玲蔬菜经营店销售的辣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九、平顺县海明坝上食府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十、长治市城区紫坊市场蔬菜棚路西第二户销售的尖椒,其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夏天
各类新鲜的瓜果蔬菜纷纷上市
西葫芦作为夏季时令菜受到不少人喜爱
然而近日
一对父子却因为吃“西葫芦”而中毒入院
险些丧命
▽▽▽
四川珙县61岁的杨大爷(化名)
在自家院子里面种了几株葫芦
最近
眼见葫芦结果,杨大爷摘了4个嫩果
炒了一盘“西葫芦炒肉片”
杨大爷和儿子一同进食时
都感到嘴里极苦
儿子觉得太苦了,便停止了吃葫芦瓜
但是
杨大爷觉得多吃苦味能清热便没有在意
还连夹了几片下肚
过了一会儿
杨大爷和儿子都出现了
腹泻、恶心、呕吐的现象
两人马上去当地的县医院就诊
杨大爷的病情一直在加重
肌酐持续升高
最高到达500umol/L
(是正常值的5~10倍)
于是转到省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接诊后发现
杨大爷的病情严重,除了有消化道症状外
还有重度黄疸、重度肾损伤
如果不及时处理
可能会危及生命
经过详细问诊
发现导致杨大爷父子二人中毒的元凶
正是他们吃的“西葫芦”
据介绍,西葫芦营养价值高,可以放心食用,但是苦的葫芦瓜营养价值不高,而且,苦葫芦的瓜和瓜蒂都含有过量的葫芦素——葫芦甙,应仔细甄别。
这种植物毒素加热后也不易被破坏,人误食30分钟左右,便会出现中毒症状。
轻则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会出现肝肾功能损害,甚至有的患者可能出现抽搐、呼吸困难和上消化道出血等。
一旦误食了苦葫芦瓜,应该马上就医。
除了苦葫芦瓜外
还有一些食品如果食用不当
也会发生食物中毒
(上下滑动查看)
虽然
我们常把“良药苦口”这句话挂在嘴边
但真要碰到这反常的苦味
还是躲远点儿为妙
最后提醒各位
一旦发生误食苦葫芦瓜中毒的情况
一定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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